各位工程师,近期有一份与咱们行业资质和考试密切相关的文件发布了,值得大家关注。
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通告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和检验人员考核的有关事项发布了通知,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最新的核准与考核规则,让相关工作更规范。
一、检验检测机构核准:两大关键点
1. 应急演练实训能力成为硬指标
通知明确,今后发证机关在对检验机构进行最高级别的甲A1、甲A2资质核准时,会将机构的应急演练实训能力作为重要参考条件。具体要求参照附件《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实训能力基本要求》执行。这意味着,检验机构要想获得或保持顶级资质,必须加强在应急情况下的实战演练和培训能力建设。
2. PA项目资质门槛明确
对于申请相控阵超声检测(PA)项目资质的无损检测机构,通知设置了明确的技术负责人门槛:2027年底之前,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师,必须持有PA项目Ⅱ级证书不少于4年,或者同时持有UT(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项目Ⅲ级和PA项目Ⅱ级证书。这为计划拓展PA检测业务的机构提供了清晰的人员准备方向和时间窗口。
二、检验人员考核:统考是方向,限制被禁止
在检验人员考核方面,通知传递了两个核心信息:
1. 鼓励并推进全国理论统考
发证机关被要求积极创造条件,让本省的检验员参加全国统一的理论考试。如果暂时确实无法参加统考,需要自行命题组织考试的,也必须与全国统考在同一时间进行。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同步,必须向总局特种设备局书面报告。这预示着未来检验员理论考试走向全国统一化、标准化的趋势更加明显。
2. 严禁附加不合理限制
通知特别强调,发证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考核规则受理申请,不得额外增加地域等限制性条件。这对于那些可能因户籍、社保所在地等原因在报考时遇到障碍的工程师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有助于营造更加公平的考核环境。
给一线工程师的提示
这份通知虽然主要面向检验检测机构和发证机关,但与每一位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工程师都息息相关:
- 关注所在机构资质动态:机构的核准条件变化,可能影响其业务范围和服务能力。
- 规划个人证书路径:特别是涉及PA等高级无损检测方法,明确了技术负责人的资质与年限要求,为个人职业进阶提供了参考。
- 了解考试政策趋势:全国统考的推进,意味着考试标准将更统一,备考信息可能更透明。
建议大家,尤其是负责质量、技术管理或计划考取更高级别检验、检测证书的同事,可以详细了解通知及附件内容,提前做好相关规划和准备。